第一类,一般禁忌症
是指不适用于一般疫苗接种的禁忌症,如妇女妊娠期;某种传染病流行时(如乙脑流行时)不宜进行百日咳疫苗的接种;既往患过某种传染病获得免疫者,近期内可不予接种相应的疫苗;6周内进行过被动免疫者,应推迟活疫苗的接种;发热、特别是高热的人不适合各种疫苗接种;急性传染病的潜伏期、前驱期、发病期及恢复期,重症慢性患者(如活动性肺结核、心脏代偿功能不全、急慢性肾脏病变、糖尿病、高血压、肝硬化、血液系统疾患、活动性风湿病、严重化脓性皮肤病)等,均应暂缓各种接种。对有过敏性体质的人、对患神经系统疾病的人、精神病患者以及1岁以下儿童有严重营养不良者,接种疫苗时应特别慎重。
第二类,特殊禁忌症
是指某种疫苗所规定的专门禁忌症。麻疹疫苗、卡介苗和脊髓灰质炎糖丸疫苗的禁忌症:凡患有免疫缺陷病、白血病、淋巴瘤、恶性肿瘤以及因各种因素使免疫功能受到抑制者,均不能接种;结核菌素试验阳性者,不宜接种卡介苗;锡克试验阴性者,不需接种白喉疫苗;肾炎患者及既往有神经系统疾患或脑病史者,不能用百白破混合疫苗;接种百白破混合制剂出现严重的接种反应,发热虚脱、休克、抽搐、体温超过40.5℃或其他神经系统症状后,下次则停用百白破,而只注射白喉及破伤风类毒素(二联制剂);患有湿疹、化脓性中耳炎或有严重皮肤病者,不能接种卡介苗;腹泻婴幼儿、一日大便超过4次以上者,不宜服用小儿麻痹糖丸;儿童严重腹泻,可在疾病康复后,服用脊髓灰质炎糖丸疫苗。
正确掌握禁忌症,既是减少接种副反应和事故的重要措施,也是使每一个应接种者得到免疫的保证。陈教授指出,医生和家长应认真掌握,密切配合。尤其是儿童家长,要把儿童的健康情况如实地向计划免疫机构和医生反映,以便医生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进行预防接种,特别是有营养不良和体弱的儿童,容易受到疾病的威胁,更需要对他们进行免疫保护。有些家长由于怕孩子打针痛或出现接种反应,就以接种禁忌症为借口,不愿意让孩子接种疫苗,这是不正确的。
免疫接种可以增强人体的免疫力,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但为了防止和减少预防接种副反应的发生,各种疫苗都规定了患有某种疾病或处于某种特殊生理状况的人不宜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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