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是什么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是什么?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ICP)是妊娠期特有的并发症,是妊娠中、晚期特发性疾病,发病率为0.1%-15.6%不等,有明显的地域和种族差异,智利、瑞典以及中国长江流域等地发病率较高。发病时,皮肤会出现瘙痒、黄疸、皮肤抓痕和病理胆汁淤积,主要危及胎儿,使围产儿发病率和死亡率增高,发病与雌激素和遗传有密切关系。ICP有可能会导致流产、早产、胎儿窘迫、死产以及产后出血等。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原因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ICP)病因目前尚不清楚,可能与女性激素、遗传及环境等因素有关。
1、女性激素:临床研究发现,ICP多发生在妊娠晚期、双胎妊娠、卵巢过度刺激及既往使用口服复方避孕药者,以上均为高雌激素水平状态。雌激素可使Na+、K+-ATP酶活性下降,能量提供减少,导致胆汁酸代谢障碍;雌激素可使肝细胞膜中胆固醇与磷脂比例上升,胆汁流出受阻;雌激素作用于干细胞表面的雌激素受体,改变肝细胞蛋白质合成,导致胆汁回流增加。
2、遗传因素:包括智利和瑞典在内的世界各地ICP发病率明显不同,且在母亲或姐妹中有ICP病史的妇女中发生率明显增高。ICP的种族差异、地区分布性、家族聚集性和再次妊娠的高复发率都支持遗传因素在ICP发病中的作用。
3、环境因素:流行病学研究发现,ICP发病率与季节有关,冬季高于夏季。近年研究发现智利妊娠妇女血硒浓度与9年前相比增加,且夏季妊娠妇女血硒水平明显升高,硒是一种微量元素,是谷胱甘肽过氧化酶的活性成分。这可能与近年来智利ICP发生率下降以及夏季ICP发生率降低有关。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症状
1、瘙痒:无皮肤损伤的瘙痒是ICP的首发症状,约80%患者在妊娠30周后出现,有的甚至更早。瘙痒程度不一,经常呈持续性,白天较轻,晚上加剧。瘙痒一般从手掌和脚掌开始,然后渐渐向肢体近端延伸甚至可以发展到面部,这种瘙痒症状常出现在实验室检查异常结果之前平均约3周,也有长达数月的患者,多于分娩后24-48小时缓解,少数在1周或1周以上缓解。
2、黄疸:10%-15%患者出现轻度黄疸,一般不随孕周的增加而加重。ICP孕妇有无黄疸与胎儿预后关系密切,有黄疸的患者羊水粪染、新生儿窒息及围产儿死亡率都会显著增加。
3、皮肤抓痕。四肢皮肤出现因瘙痒所致的条状抓痕。
4、一般没有明显消化道症状,少数准妈妈会出现上腹不适,轻度脂肪痢。
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诊断
根据典型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查结果,ICP诊断并不困难。但需要排除其他导致肝功能异常或瘙痒的疾病。
1、临床表现:孕晚期出现皮肤瘙痒、黄疸等不适。
2、实验室检查:
(1)血清胆汁酸测定:血清总胆汁酸(TBA)测定是诊断ICP的最主要实验证据,也是检测病情及治疗效果的重要指标。无诱因的皮肤瘙痒及血清TBA>10μmol/L可作ICP诊断,血清TBA≥40μmol/L提示病情较重。
(2)肝功能测定:大多数ICP患者的门冬氨酸转氨酶(AST)、丙氨酸转氨酶(ALT)轻至中度升高,为正常水平的2-10倍,一般不超过1000U/L,ALT较AST更敏感;部分患者血清胆红素轻-中度升高,很少超过85.5μmol/L,其中直接胆红素占50%以上。
(3)病理检查:在诊断不明而病情严重时可进行肝组织活检。ICP患者肝组织活检可见肝细胞没有明显炎症或变性表现,仅肝小叶中央区胆红素轻度淤积,毛细胆管胆汁淤积及胆栓形成。电镜切片发现毛细胆管扩张合并微绒毛水肿或消失。
(4)分娩后瘙痒症状消失,肝功能恢复正常。
怀孕后皮肤瘙痒就一定是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吗
孕期皮肤瘙痒,常常困扰着孕妈妈们。可怜天下父母心,孕妈妈们首先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担心是不是那个可怕的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因为大家都知道,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最严重的后果就是可以导致无法预料的胎死宫内。
1.发生时间来讲,大多数在晚孕期,30多周后出现。少数严重的可以在中孕期出现。所以,一般在32-34周的时候会给孕妈妈常规查一下肝功能和总胆汁酸。如果总胆汁酸超过10,那就需要考虑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了。必要时,需要使用熊去氧胆酸这个药物来治疗了。
2.发生的部位来讲,往往先从手心和脚板心开始,再是肢体,腹部及全身。但是,与其他瘙痒不同是没有明显的皮疹。
3.瘙痒的特点,白天不是很明显,以夜间为重,辗转反侧,影响睡眠。涂一般的止痒药效果不明显的。
有时候,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的皮肤症状先于血清总胆汁酸升高出现,往往容易诊断为其他皮肤疾病。除了这个容易影响胎儿的疾病以外,其他的孕期皮肤瘙痒,不外乎皮肤干燥,过敏如湿疹,荨麻疹之类的,只是折磨孕妈妈,一般对孩子没有什么影响的哦!孕妈妈们可以放心用点对症的外用药物就会好转的。
所以,如果有尖锐湿疣除按医嘱进行用药治疗外,患上妊娠期胆汁淤积症的朋友还要增加休息,睡觉时候采取左侧卧位有利于增加胎盘供氧,可以改善胎儿缺氧的状况,减少胎儿窘迫的情况发生。并且应认真进行胎动计数,每天早、中、晚三次,每次1小时。按时进行产前检查,加强胎儿电子监护及腹部B超检查,以监测胎盘功能和胎儿情况。妊娠35周后应住院监护胎儿安危,一旦发现胎儿存在宫内险情,及时处理,抢救胎儿。妊娠达到37孕周后,应及时予以终止妊娠,以免在延长孕期过程中,发生胎儿宫内猝死的严重后果。分娩过程中,应加强胎儿监护,预防胎儿宫内窘迫的发生,并作好新生儿抢救的准备。对合并有胎儿宫内窘迫或其他高危因素者可酌情采取剖宫产术结束分娩,以确保新生儿的良好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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