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乙型肝炎治疗的总体目标是:最大限度地长期抑制或消除乙肝病毒(HBV),减轻肝细胞炎症坏死及肝纤维化,延缓和阻止疾病进展,减少和防止肝脏失代偿、肝硬化、肝细胞癌及其并发症的发生,从而改善生活质量和延长存活时间。
慢性乙型肝炎治疗主要包括抗病毒、免疫调节、抗炎保肝、抗纤维化和对症治疗,其中抗病毒治疗是关键。只要有适应证,且条件允许,就应进行规范的抗病毒治疗。育龄期妇女面临特殊的孕产期保健问题,如何合理应用抗乙肝病毒药有一定的要求。
拉米夫定(贺普丁)拉米夫定是最早用于抗乙肝病毒的核苷(酸)类药物。现在已广泛用于治疗艾滋病和慢性乙型肝炎患者,迄今尚未见到拉米夫定相关的生殖毒性和胚胎毒性的报道。
拉米夫定治疗过程中意外妊娠的乙型肝炎患者,包括急性、慢性和重型乙型肝炎,停止或继续服药决定于孕妇的病情。如果停止服药风险大于继续服药,建议继续服药;如果血清HBV-DNA已经达到不可检测,建议继续服药。
干扰素干扰素是一种广谱抗病毒药物。目前,用于治疗乙型肝炎的干扰素类药物包括普通干扰素-α、复合干扰素-α、聚乙二醇干扰素-α和干扰素-β等,具有抗病毒、抗增殖和免疫调节等作用。干扰素类药物的常见不良反应包括流感样症候群、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抑郁性精神障碍等。动物实验指出,干扰素-α和干扰素-β具有明显的生殖毒性,表现为剂量相关的排卵停止和流产。
计划在3个月之内妊娠的育龄期妇女,建议避免使用干扰素类药物;如果病情需要必须采取抗病毒治疗,建议采用干扰素类以外的其他药物。
干扰素类药物没有挽救孕妇生命的效能,其用于孕妇的功效也不抵对胎儿的危害;也没有证据支持其具有阻断母婴传播的作用。因此,干扰素类药物禁用于妊娠期乙型肝炎,包括早期、中期和晚期妊娠,不论是急性、慢性或重型乙型肝炎。
目前尚不清楚干扰素类药物是否经过乳汁排泄,建议哺乳期妇女避免使用干扰素类药物;正在使用干扰素类药物的哺乳期患者,建议避免母乳喂养。
阿德福韦酯(贺维力、代丁等)目前,尚缺乏阿德福韦酯治疗妊娠期乙型肝炎的临床研究资料。虽然动物生殖毒性的研究结果不能总是预测人类对阿德福韦酯的生殖反应,但阿德福韦酯的人类生殖毒性不容忽视。
恩替卡韦(博路定)目前,尚缺乏恩替卡韦治疗妊娠期乙型肝炎的临床研究资料。虽然动物生殖毒性的研究结果不能总是预测人类对恩替卡韦的生殖反应,但恩替卡韦的人类生殖毒性不容忽视。
替比夫定(素比伏)替比夫定是最新上市的核苷(酸)类药物。在临床前研究中,未观察到替比夫定有致畸作用,未发现替比夫定对胚胎和胎仔的发育有不良影响。
替比夫定治疗过程中意外妊娠的乙型肝炎患者,包括急性、慢性和重型乙型肝炎,停止或继续服药决定于孕妇的病情。如果停止服药风险大于继续服药,特别是治疗前已经进入肝硬化期的慢性乙型肝炎和重型乙型肝炎,建议继续服药。
替诺福韦酯已经有足够数量的艾滋病患者在早期妊娠使用替诺福韦酯,没有发现她们的新生儿的出生缺陷率增加。
替诺福韦酯治疗过程中意外妊娠的乙型肝炎患者,包括急性、慢性和重型乙型肝炎,停止或继续服药决定于孕妇的病情。如果停止服药风险大于继续服药,建议在与患者本人和家属充分沟通的情况下继续服药;如果血清HBV-DNA已经达到不可检测,建议在与患者本人和家属充分沟通的情况下继续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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