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是个不幸的母亲。做事向来认真的她,自怀孕起积极配合医生,该产检时就产检。临产前,看着指标一切正常,张女士稍微松了口气。可谁知道?孩子一出生,张女士一看到孩子,马上心提到了嗓子眼,眼泪夺眶而出!新生宝宝竟然右手掌残缺,医学上称为缺如。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产检对产妇和胎儿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张女士自然也是不敢掉以轻心。去年11月和今年1月,张女士分别到某医院及某妇幼保健院进行产前检查,结果均显示胎儿良好,未发现异常。可是今年3月,张女士生下一女婴,分娩后体检发现婴儿右手掌残缺,医学上称为缺如。
看到女儿的这个重大残疾,张女士又惊又气。她害怕残疾会影响女儿的医生,也气愤两次产检两家医院竟然都没发现问题。张女士夫妇向医院提起诉讼:该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在产前检查中未能检出胎儿右手掌缺陷,也没有尽到提示、告知义务,导致胎儿错误出生,要求共同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残疾赔偿金近58万元。
可是医院怎么说呢?医院辩称:张女士怀孕23周时在该处进行产前超声检查,他们未发现胎儿存有致死性大畸形,患儿出生后右手掌缺如畸形,不属于六大畸形筛查范畴。妇幼保健院则辩称,张女士怀孕32周时在妇保院进行产前检查,此时已超过大畸形筛查期。
最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超声检查不能查出所有的胎儿畸形,但医疗机构有义务向被检查者给予必要说明。而医院未履行这一告知义务,由此造成张女士夫妻精神损害,因此判决医院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其余诉请不予支持。
看到这,不知道你怎么看?小编认为,医院故意隐瞒产检事实,自然也是不会。问题应该出在超声波检查的局限性和医生医术的专业性上。但医院打着擦边球路线,狡辩的做法着实令人气愤!产检的目的,本来就是为了能实时了解胎儿的健康状态。右手掌缺如这么严重的残疾,没发现竟也是正常?诚然,医院的检查不能百分之百筛查出胎儿的畸形,可是这不小的畸形也应该查得出吧!法院的判决也是让人难以理解。伴随一生的右手掌缺如,岂是区区2万元可以抚慰?
但是,我们也要面对这样的现实:世界上唯一公平的话,就是这世界并不是公平的。我们只能是坚持做好自己,尽量小心、谨慎。这里,小编也给大家普及一下关于超声检查的小知识。
一、超声检查的局限性
1、所有孕妇在妊娠20-24周时做系统性超声检查比较合适。过早,胎儿太小,有些器官发育尚未完善;过晚,相对羊水量减少,胎儿活动度小,胎位及胎儿骨骼声影对超声检查均带来困难。
2、超声检查中常会受到胎儿孕周、体位、羊水量及孕妇腹壁厚度的限制,有些结构不能完全清楚的显示。
3、由于超声诊断以形态学为基础,形态改变不大或无改变时超声不能诊断(如眼、耳异常、肢体关节曲度、角度异常和手指、脚趾异常等。)
因此,即使超声检查未发现异常,仍不能100%排除胎儿存在问题的可能性。
二、胎儿畸形产前筛查时段
1、早孕期检查:10周前、11-14周(染色体软指标、初步形态学筛查、双胎绒毛膜性判断)
2、中孕期检查:20~24周(系统性超声筛查)
3、晚孕期检查:28-34周(补漏筛查和生长发育)
需要注意的是:三个时期的检查不能互相替代,只有三者结合才能达到更高的检出率。
人恶人怕天不怕,人善人欺天不欺。上帝在给你关上一扇门的同时,一定也给你开了一扇窗子。让我们一起祈祷:张女士可怜的女儿能够化缺憾为动力,化不完美为完美。像张海迪、史铁生那样,用另一种方式诠释人生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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