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导分娩法是指透过往静脉血管内注射药物的方式,促进分娩的方法。如果孕妇或胎儿出现了异常症状,需要提前分娩,或者超过预产期2周后,还没出现阵痛,或者分娩时间延迟,就需要采用诱导分娩。
人为地刺破羊膜,或者注射收缩剂:
一般透过静脉注射脑下垂体后叶(oxytocin)荷尔蒙,就能促进分娩。脑下垂体后叶是一种子宫收缩剂,不仅能促进分娩,还能收缩阵痛的时间。在分娩过程中,根据孕妇的状况,注射量会有所不同。
另外,如果把含有前列腺素的果冻(jelly)或栓剂放入阴道内,可以使子宫颈放松,促进子宫口的开启,通常是先透过这种方法打开子宫口,然后再注射下垂体后叶荷尔蒙。
外形类似剪刀的器械为钳子,利用钳子夹出胎儿头部的方法称为钳子分娩法,而且钳子分娩发所产生的咬合力,大于吸入分娩法的吸力。因此,只有吸入分娩法也无济于事的状况下,才能采用钳子分娩法。
如果分娩的时间过长,那么胎儿的头部就会长时间受到产道的挤压,很容易造成胎儿死亡或对大脑造成损伤。这时,就需要采用钳子分娩法,快速地把胎儿夹出子宫。
只有在紧急的情况下,才能采用钳子分娩方法:
在钳子分娩之前,首先要对产妇做简单的麻醉,然后按照由左侧至右侧的顺序,把钳子插入产道内,并准确地夹出胎儿的头部。一般情况下,婴儿被钳子夹住的部位会留下红色的印记,但过2~3天就会逐渐消失,因此不会影响胎儿的大脑健康。如果分娩时间拖延得过久,那么胎儿就不能及时地呼吸氧气,致使大脑缺氧,造成脑部损伤。
如果在分娩过程中,需要快速取出胎儿,就要采取吸入分娩法。比如:当胎儿的体力消耗过大、孕妇不能正常用力、子宫收缩力降低和分娩时间延迟时,就要采用吸入分娩法。吸入分娩法所需的时间比钳子分娩法长,但相对安全,而且有助于胎儿的自然回转。另外,吸入分娩法可以代替剖腹产,并在分娩第一期内就能结束分娩的全部过程。
有可能导致血肿:
在吸入分娩过程中,首先要把吸入杯(金属或不锈钢)贴紧在孕妇腹部内胎儿的头部上方,然后在出现子宫收缩的瞬间拉动吸入杯,轻轻地拉出胎儿。如果脱杯次数超过1次,或者胎儿状况比较恶劣,就应该采用钳子分娩法或剖腹产。如果吸入时间超过20分钟,就会弄断胎儿的头发,或在胎儿的头部留下皮出血的印记,严重时还会导致血肿。但婴儿出生2~3个月后,血肿会自然消失。
怀孕40周以上的过熟儿,需要采用诱导分娩:
怀孕40周以后,随著胎儿不断成长,分娩的危险性也与日俱增,而且由于胎盘老化,不能发挥基本功能,因此就应该采用诱导分娩。如果孕妇怀有过熟儿,那么在阵痛期内就不能为胎儿提供充足的氧气,而且胎盘也不具保护作用,因此胎儿的生命将受到严重的威胁。
另外,如果孕妇患有糖尿病、妊娠毒血症等疾病时,也应该采用诱导分娩。如果孕妇患有糖尿病,那么在怀孕末期很容易导致胎儿死亡,因此必须在怀孕38周时进行诱导分娩。如果孕妇患有高血压或肾脏疾病,也应该进行诱导分娩。
由于阵痛微弱而导致分娩延时,就需要进行诱导分娩:
如果分娩过程过于缓慢,就应该实施诱导分娩。如果胎儿的头部位置不佳,或产道过于狭窄,或子宫收缩过于微弱,也应该进行诱导分娩。如果孕妇怀有双胞胎,建议采用诱导分娩法。
在子宫颈事先打开的状态下,诱导分娩法比较能奏效。因此在孕妇出现在阵痛之前,必须仔细观察子宫颈的状态,并判断胎儿头部与产道的大小,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实际诱导分娩。
诱导分娩主要是应用催产素促进胎儿娩出。催产素药物本身对于胎儿并无太大影响,但是如果催产素滴注速度太快,给药过多,会引起强直性或痉挛性子宫收缩,因子宫持续强烈收缩而没有舒张期或舒张期很短,这时又因产道狭窄或胎儿过大、胎位不正等,阻碍了胎儿的下降,结果引起子宫下段越来越薄,最终破裂,导致孕妇大出血,胎儿缺氧。或者由于上述情况引起强烈子宫收缩,分娩阻力又不太大时,可使胎儿很快娩出,整个产程不超过3小时,称为急产。这样会因为来不及消毒、保护会阴等,造成产后感染、产道裂伤、新生儿坠落伤等后果。同时如果宫缩持续时间长、间歇时间短或没有间歇,影响了胎盘的血液循环,极易引起胎儿宫内急性缺氧,引起死产或新生儿窒息等。
大多数医生在医院里进行诱导分娩是为了母亲和宝宝的健康。母亲发生“破水”:包裹宝宝的羊膜破裂,但是宫缩却并没在安全的时期里开始。这时,就可以用诱导分娩的方法,避免产妇大出血等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