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肺炎疫苗接种后的不良反应
1、常见注射区局部的疼痛、红肿及硬结。
2、偶见低热(38.9C)、身体不适感及虚弱无力、腺炎、过敏样性反应、血清病、关节痛、肌痛、关节炎、皮疹、荨麻疹。
3、已稳定的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患者,会极偶然地在接种后的2-14日内血小板减小症复发且可持续2周。
4、罕见神经病学方面的紊乱如感觉异常、急性的神经根神经病,包括格林-巴利氏综合征,其因果关系尚未被证实。
五、肺炎疫苗的接种注意事项
1、对于疫苗的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何杰金氏病患者如需接种疫苗可在治疗开始前10天给予。如果进行放疗或化疗至少应在开始前14天给予,以产生最有效的抗体免疫应答。治疗开始前不足10天及治疗期间不主张免疫接种。
3、严重心肺功能障碍的病人注射肺炎23时要谨慎,可能会发生相当严重的全身性反应。任何发热性的呼吸系统疾患及一些活动性感染都应推迟使用肺炎23。
4、及哺乳妇女慎用。
5、免疫缺陷病人,应于术前两周接种。
6、脾切除者,每5年加强免疫一次,每次注射剂量0.5ml。
7、对10岁以下脾切除或患有镰状细胞性贫血的儿童,应每隔3~5年加强免疫一次,每次注射0.5ml。
六、肺炎疫苗接的禁忌人群
对疫苗中的任何成份过敏者;正在进行免疫抑制治疗的病人;具有严重心脏病或肺功能障碍的病人;妊娠期和哺乳期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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