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09
日前,公安部发布交通新规,自明年1月1日起司机闯红灯扣6分,醉驾大中型客货车将终身禁驾,3年内有吸毒情况者不能申请驾照…新规明细引来不少争议,司机觉得忒狠了,多数民众认为为了大家的安全,有必要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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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公安部发布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2013年起司机闯红灯一律扣6分。醉驾大中型客货车将终身禁驾,对3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倒查考试发证民警的责任。(10月9日《北京晨报》)
3年内有吸毒行为不得申驾照
新规定明确,造成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有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驾驶证;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驾驶证;记满12分的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针对近年来暴露出的吸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或者驾驶机动车采取“零容忍”措施,严格限制吸毒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按照新规定,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
除第一次领取驾驶证的人外,新规定将增驾新取得大型客车、中型客车、牵引车等驾驶证的驾驶人一并纳入实习期管理。特别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实习期结束后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等知识考试,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在实习期内违法记6分以上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再次记6分以上的,取消其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同时,还规定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要予以注销实习车型的驾驶资格。实习期驾驶人驾车上高速公路时,必须由持相应或者更高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同时,为确保驾驶人培训考试质量,明确民警违规考试发证的法律责任,并规定对3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倒查考试发证民警的责任。
不按规定避让校车扣6分
新规定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至52项。新增的有:使用伪造和变造校车标牌、校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记6分等14个涉及校车管理的记分项等。
提高的有:将未悬挂或不按规定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同时,考虑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已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取消了原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记分。
机动车驾驶证
为增强考试针对性和实用性,新规定对小型汽车、大中型客货车的考试项目进行调整。
其中,将科目一理论考试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仍作为科目一;第二部分作为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项目,在实际道路考试后进行,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等。
对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在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模拟高速公路、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考试项目。据悉,调整后的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6项”修改为“训练、考试均为16项”。
在科目三的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考试,并明确大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牵引车和大型货车不少于10公里。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小型汽车驾驶人的考试项目调整突出了实际驾驶中的实用性,取消小型汽车桩考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通过连续障碍、单边桥等现实中应用性不强的考试项目。调整后,小型汽车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场地考试中用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更加贴近实际道路场景。
新出的交通新规,尽管在细节上仍有争议,实施之后的效果是否乐观仍不确定,但仍受到很多人欢迎。加大某些违规驾驶的处罚力度,新手上路要求陪同……种种看似严苛的规定背后,实际却是在强化社会的规则意识。
一个不能忽略的背景是,包括交通道路管理在内的社会各方面,常处于失序状态:有规则条款但难以规范,有秩序约定却总是失序。行人乱穿马路、车辆横冲直撞、道路执法者“看人下菜”,包括城市拥堵,都是这种失序的典范。
这种情况下,旨在以重罚达到规范目的的交通新规,自然受到人们期待。但我们也知道,交通乱象并不是单一人群的问题,而是整个社会失序的延展反应。比如,我们最常见的,某位车主起步慢一点、远远避让行人而停下,后面一排车都会猛按喇叭,催促前车快走;车与车如果相距远一点,就有后车急着超过来插队。似乎在我们的道路上,总是容不得半点空间和时间的浪费,大家都要用足每一分时间、每一米距离。
于是,交通新规出台的意义并不能局限在交通道路管理方面,而应该是对整个社会违规现实的警示。进而,交通新规能否取得该有的效果,在于我们能否重建起一个社会的秩序与规则。因为秩序之于社会,就像规矩之于方圆,也如同准绳之于平面。一个社会失去了秩序,失去了文明,就会陷入混乱。届时,再好的交通规则都无济于事。
一直以城市交通引以为典范的香港,在弹丸之地运行着世界上最繁忙的交通,却鲜有堵车。除了发达的公共交通系统,不得不承认的是,港人意识里秉承的规则与秩序意识,也起到很大的作用。“与人方便,自己方便”这就是港人的秩序原则。
今天,当成千上万的驾车者上路,当更多的路人等候在红绿灯下,当城市的道路载不动太多的重负,当现代化的交通工具缓缓蠕动时,我们不得不思考,行人与驾驶者能否各行其道、各守其则,交通文明是否已经做好准备,社会秩序是否能够重建而作用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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