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育 > 资讯 >回望《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贯彻落实4周年
2016-10-09
日前,甘肃省卓尼县第三幼儿园的老师陪护孩子们在室外灿烂阳光下玩耍。记者 张学军 尹晓军 摄
今天,恰逢教育部印发《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4周年。回望《指南》贯彻落实4周年,广大幼教工作者在收获的同时,也有一些困惑。为进一步在实践的基础上,深化对《指南》的理解和认识,学前周刊今起推出“回望《指南》”系列报道,对《指南》在实践、政策、学理三个层面进行再解读,以飨读者。
经过整整4年的实践,广大幼儿园园长、教师以及教育行政工作者,对《指南》的贯彻落实经历了从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的循环往复的过程,在不断反思中提升了对《指南》各项要求的认识。但同时,我们也看到有些幼教工作者对《指南》如何落实存在诸多困惑,对一些基本概念吃不透、理不清,导致在实践中出现了盲目照搬、走偏等现象。
在《指南》印发4周年之际,记者采访了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虞永平、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前教育基本理论教研室主任钱雨、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姚伟、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学前教育研究所副所长杜继纲,请他们谈谈《指南》贯彻落实4周年带来的变化与启示。
强化了广大幼儿园教师的儿童发展意识和教育目标意识。
记者:我们都知道,《指南》指引着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方向。4年来,您觉得广大幼教工作者在贯彻落实《指南》的过程中,形成了哪些基本共识?
虞永平:《指南》体现的是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体现了现代儿童观和教育观。因此,《指南》所指的就是科学幼儿教育的方向,对广大幼儿园教师和家长开展教育工作具有重要的价值。
《指南》实施4年以来,强化了科学的教育观和儿童观,提升了全社会科学育儿的意识,尤其是强化了广大幼儿园教师的儿童发展意识和教育目标意识,幼儿园教育实践的目标指向更清晰,为每一个幼儿获得有益经验而活动的意识更加明确。这有助于减少幼儿的长时间等待、无效重复活动和被动性活动。
而且,《指南》更加明确了生活和游戏对幼儿发展的价值,更加明确了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情境和开展多感官参与的、形式多样的活动对幼儿发展的意义,教育的过程意识得到了强化。
特别是《指南》更强调幼儿是主动的学习者,是学习主体,幼儿的学习不是被动的灌输,而是积极地与周围环境相互作用,幼儿主动地在相互作用中建构自己的智慧。
记者:您在接触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过程中,了解到他们在贯彻落实《指南》时普遍存在哪些困惑?原因何在?
钱雨:当前至少有两大困惑。一是落实《指南》需要教师的智慧,不同水平的教师如何解读它?二是如何应用《指南》去评价不同地区、不同水平的幼儿,并在不同课程框架下指导幼儿发展?
我们的幼儿园教师队伍水平参差不齐,对于有经验的并愿意积极进取的教师来说,解读并落实《指南》意味着在实践中对照《指南》找差距,根据《指南》精神反思自己的实践,不断提高实践水平的同时,加深对《指南》的理解,使《指南》精神可以举一反三,转化为广泛的教育实践。而对于专业水平比较低并缺乏学习动力的教师来说,需要经过一定的《指南》培训和辅导,最有效的方式是组织有经验的教师和用实践案例来演绎《指南》的精神,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为新教师制定适宜的、具有一定应变性和操作性的手册。
上一篇:十一过后小编带你看幼教行业都在期
下一篇:积木是幼儿发展的富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