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育 > 资讯 >中国青年网:被收养的儿童,也需要保护网
2015-04-07
近日,有网友爆料,南京一对夫妇涉嫌虐待9岁养子致其浑身是伤。虐待行为去年曾被校方发现,但校方最初以为是偶发情况故没多说。但近日,班主任发现其伤情日渐严重,性格也随之大变,出现畏惧人群等心理行为,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在多方努力无果后,上网求助并报警。
近日,南京警方通报了此案,被虐男童的养母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从刑罚上看,故意伤害罪的惩处要比虐待罪严重,这也算是李某某罪有应得吧。
这起南京虐童案之所以引发全国民众的关注,除了受虐孩子身上的伤惨不忍睹外,另一个关注点就在于:这是一个被收养的孩子。收养的孩子与收养人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他们之间能否建立亲密融洽的关系?全国有多少被收养的孩子?他们是否也遭遇过或正在遭遇家暴、虐待呢?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该如何保护他们?合法收养的孩子境况况且如此,那些没有合法手续的领养呢?这些问题,都因这起南京虐童案而凸显在公众面前。
通常,我们只关注被遗弃、被拐卖、被乞讨的孩子,因为这些孩子的命运曲折悲苦,他们的权益很难在法律范围内得以保障,而对居民合法领养的孩子,则没有太多关注的目光,以为这些孩子已经跳离了苦海,走上了幸福的生活。然而,事实告诉我们,他们的生活未必就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美好,特别是被人非法领养的孩子,或许正遭遇家暴、虐待。基于此,民政、妇联和我们社会各界应当一道,为这些特殊群体的孩子,织一道安全保护网。
该如何织这道安全防护网呢?窃以为,各地的公安、民政、妇联教育等部门联动起来,从民政部门和儿童福利院入手,了解被合法收养的孩子的基本信息,悉数登记造册,建立定期回访或不定期抽查机制。当然,妇联和民政部门也可以通过学校、社区来了解被收养孩子的现状。总之,一旦发现孩子有被领养有虐待、家暴行为,立即实施隔离保护,后果严重者,启动法律程序,剥夺领养人的监护权。领养孩子的保护有效期应到被领养的孩子18周岁截至。另外,对非法领养的家庭摸底登记,按相关法律法规审查,并督促他们办理合法领养手续。
一般情况下,家暴和虐待行为非常隐秘,不易被发现。从南京这起虐待领养儿童的案例看,就是孩子的班主任老师首先发现了问题,发帖求助并报警,该事件才被迅速发现的。由此可见,学校对此类孩子日常接触较为紧密,有孩子保护的便利。不过,独木难成林,仅靠学校的力量,还不足以擎起保护领养孩子的保护伞,学校、民政、社区(村委会)和妇联组成合力,才能为特殊家庭的孩子织起这道安全防护网。
上一篇:深圳市建设普惠园,计划实施第二期
下一篇:成都成华区9所新建公办幼儿园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