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是人性的表现,也是人性的特征, 只有人类才具有这种能够“开创生命、发扬生命”的特性。
(2)孩子喜欢“工作”甚于游戏。
(3)“独立”是儿童成长的主要目的, 也是成长的必要条件──孩子们渴望摆脱大人的摆布和干涉,而自己发展他的生命,成为一个未来的强人。
(4)孩子能够自由选择所能、所喜的事物来探索, 才会有兴趣学习,也才能产生学习意愿。因为儿童们所选择的,一定代表着他们内在有某种特别的需要和兴趣。
(5)幼儿的成长,是有规律的, 这规律是在生命的开始就已经存在。在这伟大的规律中,幼儿个体为了成长,会不断地显露出“内在需要”来,驱使着幼儿主动
地去接触环境,以满足成长的目的。
(6)“适应环境”是幼儿一切智能成长的原因。
(7)儿童在智力的发展上, 有各种官能的“敏感期”出现,在特定的敏感显露期内,官能如果能够得到“及时的”满足,就会快速的发展。当然这种敏感显露时间的久暂和出现的迟早,是因人而异,不能一概而论,也无法使之提前或延迟,因此也就成为幼儿教育所重视的“个别差异”理论的根据之一。
(8)说话和阅读都是自发性行为, 有其一定的发展规律,而且孩子的书写行为的发展其实早于阅读。
(9)奖惩对幼儿的学习不能产生“诱因”, 不但无效,而且有害。
长久以来,不曾有过一个教育家,能将儿童期当作一个独立的主体来研究,蒙特梭利以科学的精神发现的“童年之秘”,也就成为幼儿教育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它告诉我们的不仅是一些崭新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它带来了“态度”上的启示和方法上的导引,使“教育”幼儿成为真正的可能。
摘编自《蒙特梭利教育法系列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