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妇产后心脏病是指分娩后心脏发生的不正常现象,如产妇感到心慌、乳房闷、不能平卧、气急等。一般在产后24-28小时最为分明。产妇如在产前已有心脏病,心脏功能属于一级的(即轻度心脏病),一周后会完全恢复正常。心脏功能属于二级的(即心脏病在轻度劳动之后即有症发生的)可能由轻变重,重办时甚至发生心力衰竭。
妊娠时,随着胎儿的发育滋长,子宫必然增大,使横膈上升,将心脏推向上方,心脏的位置也就略向左移。在妊娠期间,心脏的工作量逐渐加大,心脏会略有肥大和心率加快。诊断时,可发现心脏的界限加宽,有的可发生杂音及早搏等。孕妇如能在产前做按期诊断,在医生的监护下,轻度心脏病的孕妇,一般能适应这种改变而进入分娩期。
1、产妇在妊娠期,子宫必然会随着胎儿的发育生长而增大,也就会使横膈向上升,就会将心脏向上方推去,这样心脏的位置也就会略微的向左移动。
2、在妊娠的期间,产妇心脏的工作量也会慢慢加重,心脏就会出现略微的肥大,心率比之前加快。当做检查时,就会发现心脏的界限有所加宽,有的还会出现杂音,早博等症状,而孕妇如果孕前有心脏病的,要在产前做好定期的检查,有医生的监护,一般都可以适应妊娠期间的这些改变顺利的进入到分娩期的。
3、不过在进入到分娩期之后还不能掉以轻心,分娩期对心脏负担有很大的考验,在产妇临产时,子宫的每一次收缩会把400到500毫升的血液从子宫排出去,然后进入到血液循环,造成心脏负担的加重,当产妇面临分娩时,用力屏气的时候,血压会随之而升高,肺的循环压力也会加大,产妇氧气的消耗量会增加,这时如果氧气得不到足够补充,就会出现产妇面部青紫的情况。
产后心脏病发病的主要症状有五种:胸部中央有沉重、压迫感;恶心、呕吐、自汗;颈背部疼痛;头晕;无故紧张、腹部胀气。
胸部中央有沉重、压迫或闷胀感,且严重的患者会延伸至颈部、背部、手臂、上腹部等,大多数患者在胸痛时可伴有恶心、呕吐,也可能出现喘气、头晕、晕厥等症状,还有无故出现疲乏感、腹部胀气等。一旦出现上述症状,女性朋友应及时去医院检查,避免贻误病情。
1、控制体重:研究表明,体重增加10%,胆固醇平均增加18.5,冠心病危险增加38%;体重增加20%,冠心病危险增加86%,有糖尿病的高血压病人比没有糖尿病的高血压病人冠心病患病率增加1倍。
2、戒烟酒:烟草中的烟碱可使心跳加快,血压升高,心脏耗氧量增加,血管痉挛,血液流动异常以及血小板的粘附性增加。另外研究证明,乙醇对心脏具有毒害作用,过量的乙醇摄入能降低心肌的收缩能力,对于患有心脏病的人来说,酗酒不仅会加重心脏的负担,甚至会导致心律失常,并影响脂肪代谢,促进动脉硬化的形成。
3、改善生活环境、避免拥挤:远离污染较严重和噪音强度大的地方。人群拥挤,所携带的病
4、合理饮食:应做到“三低”即:低热量、低脂肪、低胆固醇。
5、适量运动:经常性参加适量的体育运动,有助于增强心脏功能,有助于增进血液循环,增强抵抗力,提高全身各脏器机能,防止血栓形成。但是同时也要避免剧烈运动,每次以微汗为宜。
6、规律生活:生活作息有规律,保持舒畅的心情,避免情绪激动。
7、定期到医院检查,并在医师的嘱咐下定时定量服药。
1、产后3天尤其是24小时内,是发生心衰的高危险期,密切观察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
2、产后尤其剖腹产后,宜早期活动四肢,以免引起静脉血栓。
3、需要做绝育手术者,待心力衰竭得到满意控制后再施行手术。
4、一旦患上产后心脏病,及时进行系统治疗是关键。
1、把握好生育年龄,以25-29岁期间为佳,尽量避免高龄(30岁以后)怀孕。
2、做好孕前检查。若有心脏病,心功能属于Ⅰ级者可以怀孕,但要定期接受医生的检查与指导;心功能属于Ⅱ或Ⅲ级者不宜怀孕。
3、加强孕期保健,远离病毒感染,防止发生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4、孕期饮食坚持易消化、低盐、高维生素、少食多餐的原则,摄足铁、硒等矿物元素与蛋白质,力求营养均衡。既要防止肥胖,又要避免营养不良与贫血。
5、产后充分休息,尽量为心脏减负。如果分娩顺利,分娩后病情较稳定,心功能为Ⅰ、Ⅱ级者可以喂奶;Ⅲ级或Ⅲ级以上心功能者改用人工喂养。
6、月子里避免精神刺激,保持平和心态以及情绪稳定。
7、防止便秘,用力排便可引起心力衰竭或血栓脱落而发生意外。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缓泻剂,如石蜡油30毫升服用。
8、注意口腔卫生,做到早晚刷牙,饭后漱口,防止牙周炎、口腔炎发生,口腔感染容易增加心脏病发作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