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育 > 资讯 >广西规定中小学生平均每天校内劳动不少于半小时
2016-08-10
劳动是人维持自我生存和自我发展的唯一手段,对于广大中小学生群体来说,积极参与劳动,不仅能够使他们懂得如何正确面对挫折与困难,从而具有较强的心理素质,对于他们的健康成长同样起着弥足轻重的意义。日前,广西明确规定中小学生平均每天校内劳动不少于半小时。
广西近日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保障中小学生平均每天劳动一小时,形成多方联动的劳动教育新格局。
广西提出,开设劳动教育课程,义务教育阶段三至九年级开设综合实践活动中的劳动与技术教育课,普通高中阶段严格落实通用技术课程标准。各地各校可开设家政、烹饪、手工、园艺、民族工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相关课程。
广西要求,要保障中小学生平均每天劳动一小时。校内劳动平均每天不少于半小时(含劳动教育课时)。校园保洁原则上由学校组织学生完成,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家庭劳动平均每天不少于半小时。小学低年级学生家庭劳动以整理内务为主,小学中高年级学生、中学生以整理、煮饭、炒菜、洗碗、洗衣等日常家务劳动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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