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育 > 资讯 >2015年温州市孤儿和困境儿童得到1000多万元生活保障
2016-01-12
孤儿和困境儿童是社会上一个非常特殊的群体,这个群体除了必须承受亲情的缺失,还得和一贫如洗的家境抗衡。为了让这群孩子能够在希望的蓝天下展翅高飞,乘风破浪,温州市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在付出着不懈的努力。据悉在过去的2015年里,全是的孤儿和困境儿童得到生活保障达1000多万元,有效的改善了他们的生活环境和学习条件。
为了进一步促进温州市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切实维护孤儿和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近日,记者从政府部门了解到,温州市将加快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的建设。
除了孤儿和困境儿童之外,困境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流浪儿童以及留守儿童等也将纳入保障范围。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处长李小兵告诉记者,到2020年,全市将基本建成城乡一体化、组织网络化、服务专业化、保障制度化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
全市孤儿和困境儿童得到1000多万元的生活保障
2015年,温州市孤儿生活服务保障标准进一步得到了提高。2015年前三季度数据显示,温州市机构孤儿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489元,散居孤儿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894元。
全年共为127名机构孤儿发放生活费175元,为298名散居孤儿(包括受艾滋病影响儿童5名)发放生活费222万元。
在扩大困境儿童保障覆盖面上,保障标准也有所提高。去年前三季度数据显示,温州纳入保障困境儿童共有2056名。
其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035人,贫困家庭重病重残儿童688人,其他低保家庭儿童333人。发放标准分别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每月868元,贫困家庭重病重残儿童每人每月852元,共发放生活费631万元。
除了提高孤儿、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外,我们还加快了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和人员队伍建设。李小兵说,市本级儿童福利院已经结顶,今年就可以投入使用,一期可以接受200人左右。
在儿童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上,全市现有儿童福利工作人员108人,并建立了儿童福利督导员制度,全市已有的督导员达到了5113名。
低保家庭儿童、流浪儿童、留守儿童等将纳入保障范围
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实施推进后,在全市范围内,将扩大保障覆盖范围,除了原先的孤儿、困境家庭儿童、自身困境儿童等重点外,还将低保家庭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流浪儿童以及留守儿童等也将纳入保障范围。
低保家庭儿童在享受低保政策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20%补贴,且不低于200元/月。
对父母一方感染了艾滋病或因艾滋病死亡的儿童、携带艾滋病病毒或感染艾滋病的儿童,在基本生活保障上,将享受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即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
在流浪儿童临时救助方面,对民政部门救助的流浪儿童和公安部门已送的临时代为抚养儿童,在救助期间应妥善安排基本生活,且保证标准不低于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用的50%。
目前,全市18岁以下的留守儿童共有62384人,其中,困境留守儿童1113人,除了落实生活基本保障外,还要健全关爱服务,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行为和学习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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