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29
随着新《食品安全法》即将于10月1日实施,《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也于本月发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这份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起草的《办法》被称为史上最严,对在国内生产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譬如一个产品配方只能生产一种产品、标签需标注真实产地;对乳粉配方进行注册等。
一个配方只生产一种产品
从前,我国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主要采用备案制。而即将于10月1日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办法》对注册制的具体方法和管理进行了展开。
对乳粉的配方进行注册,意味着我国对婴幼儿乳粉的管理上升到药品的级别。要求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企业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申请配方注册,食药监总局对申请注册配方的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进行核查和审评后,决定是否准予其注册。
根据征求意见稿,同一企业注册的一个产品配方只能生产一种产品,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得限定区域销售,不得为销售商专门定制生产。
企业申请配方数或受限
目前国内婴幼儿品牌数达到2000多个,有的企业旗下的配方乳粉达到近10个系列甚至更多,产品繁杂,但配方之间区别很小,价格又参差不同,导致消费者选购时眼花缭乱,一些奶粉企业也会借助不同的配方升级涨价。为清理这些多而杂乱的品牌,《办法》对企业申请配方乳粉的数量进行了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条规定下给出了两个不同的方案:方案一与此前传闻一致,就是同一企业申请注册的同年龄段产品配方之间应当具有明显差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可选择性成分应当相差6种以上,并有科学依据证实。对此,有观点认为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基本配方互相间没多大区别,如果企业就靠添加6种不同营养元素就形成一个新配方的话,意义不大。
另一方案则是直接限定企业申请配方数量:同一企业申请注册的同年龄段产品配方之间应当具有明显差异,并有科学依据证实,每个企业不得申请注册超过5个系列15种产品配方。
不能再宣传进口奶源
一直以来,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包装上,商家往往会写上进口奶源、增强抵抗力等字样来吸引消费者。今后,这一推销方式或将被禁止。对于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标签标识等问题,《办法》给出了更严格的规定。
婴幼儿配方乳粉使用转基因原辅料的,应当按照规定标示;标注使用进口乳粉、基粉等原料的,应当标注原料真实产地。不得标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等模糊性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婴幼儿配方乳粉命名和标签还不得含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明示或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以及保健作用;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检验机构等社会组织推荐或监制等;非转基因字样;零添加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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