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育 > 资讯 >市教委:严禁中小学幼儿园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费用
2015-04-17
近日,市教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市教委各直属学校等,严肃普通中小学及幼儿园招生工作纪律,严禁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费用,严禁招收借读生、协议生等,并严禁以特长生名义违规招生。
按照市教委关于招生工作有关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制定招生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和应急工作预案,明确招生工作要求和纪律规定,所有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都要签订廉政承诺书,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要进一步巩固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成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收费公示制度,严禁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费用,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一律不得收取,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2015年秋季开学,各普通高中要全部取消“三限”政策,停止招收择校生。
全面推行信息公开,将划片情况、学校信息、招生办法、招生程序、招生结果等有关的内容,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向社会公布。严禁跨区跨片招生,严禁招收借读生、协议生等,严禁以特长生名义违规招生。要鼓励和支持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信访举报渠道。
对于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坚决查处,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于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曝光。市教委将组成督查组对招生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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