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1
近日,市教委下发《关于做好天津市201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今年全市幼儿园招生时间为4月18日至30日。主要招生对象原则上为本居住区(县)常住户籍(包括蓝印户口)的适龄幼儿。民办幼儿园可自行确定招生时间,制定招生方案,根据办园条件合理确定招生规模,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
根据《通知》,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可报名。入园报名时须提供户口簿或房屋所有权证、幼儿出生证和幼儿接种证(儿童保健手册)。户口簿户主和房屋所有权证持证人必须为幼儿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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