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育 > 资讯 >广州教育局:幼儿园食谱须公示且应有完善营养评估制度
2013-10-09
近日,部分广州的高收费民办幼儿园对幼儿膳食管理不善,广州教育局紧急发通知:幼儿园食谱须公示,并要求有完善的营养评估制度。
针对日前媒体报道了广州白云区个别高收费民办幼儿园对幼儿膳食管理不善,存在食谱与实物“货不对板”等问题,广州市教育局就加强幼儿园膳食管理有关事项作出紧急通知,要求幼儿园食谱须公示,要有完善的营养评估制度。
通知要求,幼儿园必须做好儿童的膳食管理工作,为儿童提供符合营养要求的平衡膳食。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幼儿园举办者和幼儿园要站在保证幼儿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幼儿膳食营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幼儿园膳食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膳食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幼儿园食品采购和验收制度,原材料进、出库制度,食谱公示制度,膳食账目管理制度、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制度等膳食管理制度的建设,提高幼儿园科学管理水平。
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生理需求,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为指导,参考“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s)”和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制订儿童膳食计划;根据膳食计划制订食谱,1~2周更换1次。食物品种要多样化且合理搭配。在主副食的选料、洗涤、切配、烹调过程中,方法应当科学合理,减少营养素的损失,符合儿童清淡口味,达到营养膳食的要求。烹调食物注意色、香、味、形,提高儿童的进食兴趣。
此外,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为贫血、营养不良、食物过敏等儿童提供特殊膳食。不提供正餐的托幼机构,每日至少提供1次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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