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是什么意思?
独立学院是由普通本科高校(申请者)与社会力量(合作者,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和其他有合作能力的机构)合作举办的进行本科层次教育的高等教育机构,是按照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近年来,教育部有关领导指出,独立学院是保证我国高等教育今后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独立学院将会成为今后一个时期高等教育发展的一大亮点。
我国独立学院产生于上个世纪90年代末期,当时,为扩大高等教育资源,国家鼓励公办本科院校结合社会资金,举办独立的学院。此后,独立学院飞速发展,到2003年,全国25个省市举办独立学院就达300多所,有本科在校生40多万人。独立学院的快速发展对提高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独立学院和母校关系较密切。
独立学院的录取批次:
独立学院一般在各省市本科第二批次或者本科第三批次招生录取,目前,仅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土木工程专业在浙江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
独立学院的主要特征:
1、一律采用民办机制所需经费投入及其它相关支出,均由合作方承担或以民办机制共同筹措,学生收费标准也按国家有关民办高校招生收费政策制定;
2.实行新的办学模式重点是突出一个“独”字。独立学院应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实行新的管理体制独立学院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由申请者和合作者共同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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