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的姓氏确立于秦汉之际,子承父系,一人一姓。但在先秦则不然,先秦姓氏具有不同的作用,姓用来区别婚姻,氏用来表明家庭出身与社会地位;贵族中妇人称妇,男子称氏;贵族中有姓有氏,一般平民无姓氏;姓因生而定,虽经百代而变,氏因家族而分,是可变的。
姓别婚姻。在上古时期,我们的祖先就已然形成了姓别婚姻的习俗。伏羲正姓氏,开始用姓辨别婚姻关系,“昔高阳氏有同产而为夫妇,帝放之于崆峒之野”。可见,早在三皇五帝时代,已兄弟姐妹间的血缘能婚。夏商时,同姓者五世后可通婚姻。到了周代则“百世不通”。也就是说,只要是同姓,不论亲疏,即使相隔百代,均不准通婚。这一婚姻制度无疑避免了近亲繁殖。据《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载,郑人叔詹曰:“男女同姓,其生不蕃。”《晋语》曰:“同姓不婚,惧不殖生”。看来,我们的老祖先早已认识到近亲结婚的弊病和“优生优育”的重要性了。
周代姓除了辨别婚姻外,还起到了巩固宗法制度的作用。《国语·晋语四》曰:“异姓则世德,异德则世类;……同姓则同德,同德则同心,同心则同志。”在同姓与同姓、异姓与同姓之间,只有通过同姓不婚并以族外婚的形式才能建立与维系同姓与非同姓诸侯国之间的联盟。
氏明贵贱。据考察,早在春秋战国时,诸修间最刻毒的诅辞是:“坠命亡氏”。郑樵说:“古之诸侯,诅辞曰坠命亡氏,踣其国家,以明亡氏则与压爵失国同。”没有氏,就等于被剥夺了爵位,丢失了国家,断绝了子孙。由此可知氏对一个人是多么重要。
为什么氏有如此重要的作用呢?西周初年,周王室大规模分封同姓、异姓,以后陆续有所增封,其目的是通过把周王室的庶子及异姓功臣、王室姻亲分封为周天子的小宗,表示在政治上公开承认他们的高贵地位,从而使他们统属于周天子的大宗之下,以利于加强封建宗法统治。所以,能享受“因生赐姓”,胙土命氏都是有身份、有地位和占有一定土地财产与劳动力的贵族阶级。
在西周宗法制度下,无论是以国为氏,以邑为氏,以乡、亭为氏,以官、爵为氏,还是以王父之字、名为氏,以祖先谥号为氏,都是卿大夫、士等贵族阶级,即便是以技为氏的“百工”,也非“持手而食”、“不得立宗庙”的平民,而应是管理工奴的低级贵族,只不过他们在贵族阶级中分工不同,地位低下而已。顾炎武在《日知录·氏族》中写道:“最下者庶人。庶人无氏,不称氏,称名。……氏焉者,类族也,贵贵也。”足见先秦只有贵族阶级才能享有氏。孔子周游列国,在路上碰到的长沮、桀溺、荷囗丈人都无姓氏,原因是他们的家庭出身不是贵族。氏成了贵族阶级特有的标志与尊号,人人都以有氏为荣。
“氏”既然为西周春秋贵族阶级所特有,故保住了氏也就保住了贵族阶级的荣誉地位。《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载穆叔说:“若夫保姓受氏,以守宗枋,世不绝祀,无国灭亡,禄之大者。”“氏”代表者宗族,能够“保姓受氏”,宗庙里香大不断,世世祭祀,成为“禄之大者”;一旦宗族灭亡,断子绝孙,“氏”也跟着灭绝,宗庙就断了香火。正因为氏的作用如此重大,所以“坠命亡氏”成了春秋时最刻毒的诅辞。
郑樵说:“三代以前,姓氏分为二。男子称氏,妇人称姓;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这是郑樵对先秦姓氏不同作用经过深刻研究后作出的正确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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