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瑞典,春季来得总是要晚一些,所以1707 年5 月23 日仍然是春日迟迟。那天,在一个名叫斯坦布罗赫特的小村庄中,助理牧师的妻子产下一名男婴。当这个小家伙赤裸着湿乎乎的身体来到世间的时候,天气乍暖还寒,地面泛着潮气,树木长出新叶,但花期尚未到来。孩子的父亲尼尔斯 ·
林内乌斯是路德宗牧师,爱好植物学,热心园艺。“林内乌斯”的姓氏是他自己取的——按大学行政系统的要求,他必须取一个姓,来换掉他那按传统得自父名的称谓“英厄马尔之子”,才能入校读书。
“林内乌斯”来自瑞典语中的lind一词, 意思是“ 椴树”。尼尔斯·林内乌斯十分喜欢植物。孩子的母亲克里斯蒂娜是一位教区长的女儿,这年才18 岁。他们给儿子起名叫卡尔,据说还用鲜花装饰他的摇篮——天长日久,有关这位杰出植物学家的童年传说已真假莫辨。
每当蹒跚学步的卡尔烦躁不安时,父母只要在他手里放一朵花,就能使他安静下来——反正后来的记述是这么说的。花朵是最初的启蒙,使他懂得了自然界的美丽与多姿。似乎他早在孩提之年就已经感受到,花朵不仅美丽多姿,某种深长的意味就暗藏在其中。小男孩成长得很快。后来,他不单痴迷于花朵和开花植物,对这些植物的名字也兴致盎然。他采来当地的野花,缠着父亲问它们叫什么。有一段记载说:“但他毕竟还是个小孩子,总是记不住那些名字。”父亲渐渐失去了耐心,叱责小卡尔,说“如果总记不住的话,就再也不告诉他了。之后,小家伙就把所有的心思都用来记那些名字,以免父亲夺走他最大的乐趣。”这类细节,就像《公民凯恩》中那只小雪橇上的玫瑰花蕾图案,具有太过完美的预示性,听起来并不像真正发生过的事情,倒像电影情节或圣徒行传,然而它们很可能是真的。名称、名称的记忆、名称所关涉的知识信息,正是林内乌斯学术成熟期的永恒主题。但若要理解他在有生之年享有的卓绝声望,以及他对后世的持久影响,你就必须认识到,卡尔·林内乌斯不仅仅是一位伟大的植物学家、多产的发明家、物种名称的活字典。他扮演了一个更有现代感的角色——信息建筑师。
如果你在百科全书或网站上读到林内乌斯的生平简介,其中大概总会提到他是“分类学之父”(指的是生物学分类),或者提到他创造了沿用至今的拉丁文双名法来命名物种。虽然这些说法大致准确,却没能传达出究竟是什么使得这个人对于当时以及后世的生物学如此重要。你可能会读到,他自造了Homo sapiens(智人)这个词来作为人类自己的学名,还大胆地把人与猴子、猩猩归入同一个哺乳动物类别。这说得也没错,却容易造成误导。林内乌斯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进化论者。相反,他在物种起源观念上由衷地支持当时盛行的神创论,持那种观念的人坚信,研究自然可以为上帝的创造力量与神秘秩序找到佐证。但林内乌斯并没有虔诚到一门心思在物质世界中寻求神性的地步。这就是他直到当今仍然备受尊崇的原因: 他珍视自然界的多样性是出于对自然的热爱,而不仅仅是把它当作神学功课来做;他渴望尽可能地了解自然的点点滴滴,他坚信人类应该去发现、命名、盘点、了解并欣赏地球上的每一种造物。为了将这等大全知识网罗净尽,需要两样东西: 孜孜不倦的敏锐观察,再加上一套体系。
1732年春天,卡尔·林内乌斯在25岁生日将至时出发,踏上穿越拉普兰的探险之旅。拉普兰是瑞典王国北部的一片荒野地带,零星居住着以放牧驯鹿为生的萨米族人。林内乌斯旅行了五个月,或骑马,或徒步,或乘船,行程约有5000公里,一路采标本,记笔记。他对一切都表现出浓厚的兴趣,飞鸟、游鱼、昆虫、地质、萨米人的风俗技艺——当然,尤其是植物。他在旅行日记里涂下绘画,有些只是粗略的速写,有些(没错,又是植物)则画得细腻美观、一丝不苟。最后,他把收集来的植物资料整理成书,名为《拉普兰植物志》。
1735年,林内乌斯为了职业前途而远赴国外。他在欧洲大陆呆了三年,大部分时间都在荷兰,很快拿到了医学博士学位,然后又回到植物学的研究上来。
把这两个研究领域结合起来并非难事,因为那个时代的植物学被视为医学的分支,重在探讨植物的药用价值。林内乌斯从荷属东印度公司的一位富有主管乔治·克利福德那里找到一份临时工作,在克利福德位于哈勒姆附近的乡间宅第照管植物并兼任家庭医生。
这段工作经历促成了他的另一本书——克利福德庄园的植物谱录《克利福德花园》,年轻艺术家耶奥里·狄奥尼修斯·埃雷特为这本书配上了精美插图。虽然两人成了终身好友,但埃雷特后来回忆说,那些年的林内乌斯是个自抬身价的机会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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