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国各行各业的现状,很多人不满意,纷纷为之开药方。其中呼声较高的两种,是所谓的名师战略和名牌战略。同时外国的名牌和名师也不断地涌来。于是我们的企业家面临选择,或用中国的名或者中国的名师或两种兼用去抵抗外国的名师名牌。消费者则在这种名牌名师的大混战中惠到茫然;其实,名牌与名师,可以是二而一的关系。经过注册的设计师姓氏就成了品牌。如高田贤三用名字的罗马拼音Kenzo,迪奥用姓Dior, 李宁是连名带姓一起用。画家、作家成音乐家的署名作品基本上是真正由艺术家本人完成的。但冠以设计师姓氏的时装则难说。这里的情况比较复杂,可以分成三类。一类是小设计师品牌,如香港资深时装设计师邓达智等属于青年时装设计师协会的那一群,以及中国的部分设计师,他们的品牌时装的大海里显得无足轻重。第二类是仍然活跃的名设计师品牌,他们自己虽然也勤奋地设计,每年两季或更多地的把一台台时装表演呈献给世人,但在世界各地百货公司和专卖店销售的有他们姓氏的时装,与他们本人的关系并不太大。
企业会雇许多非常有才华的助手,这些助手为他们承担了消费者们期望由他们自己来完成的许多创造性工作;他们把品牌租借给各种人,把专卖权转让给各种人,自己对这些人冒了他的名所干的事不甚了了。这些设计师成了人格化的品牌。消费者对他们的认识往往只限于他们的姓氏的不一定准确的读法、拼写法戏书写法,还有报刊上善于他们宣传的模糊记忆。第三类设计师只在品牌中起一点象征的作用。或保留一点标志性的个人色彩,如Dior,宝姿、朝日啤酒、沃尔沃等。这些设计师早已过世,自然不可能再为世人设计任何东西,如今在经营冠以他们姓氏的人,只是注意约束他们如今雇用的设计师要尽量保持一点原来那位大师的风格。
凌驾于品牌之上的设计大师是可数的,而躲在品牌之后的设计人员是无法计算的。对于很多企业家来说,“设计师来来去去,而品牌长存”(夏奈儿的一句名言)。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设计师是流动的,而品牌是永久性的无形资产。设计师愈有名,他流动的可能性就愈大。品牌后面的设计师事实上只是总经理的助手,真正决定款式选择是否做样是否投产批量多大的是总经理。这些品牌大多是批量较大实用性强目标市场明确的类型,在设计中并不需要在造型色彩方面太多的创意,倒是需要对市场的理解和消费者心理需求的把握,而这确实是很多经营者已经掌握而我们很多设计师尚有欠缺的。
设计师需有品牌,尽管他可以选择一个人格化的品牌;品牌背后却不一定有设计师。就拿服装业界来说,在”卡尔文·克莱恩 ”、“康派司”、”阿玛尼”、“真维斯”背后有没有设计师呢?有的没有,有的有一些确定款式面料的专业人员(叫他们设计师不如叫他们“选择者”),他们只是从画报从国内外市场去挑选适合自己公司市场和加工能力的样子再制定是否修改的投产方案;有的公司雇有一些设计师,但并不稳定,并且被虚化了,现在的经营者太聪明了。他自己能做的事为什么要花高薪恭恭敬敬地请别人来做呢?为什么不雇一些临时的听话的低薪的来出主意画图稿打样板而去请名也不那么大稿子画得也不那么好但架子很大的设计师呢?为什么要花钱把一位设计人员培养成有相当名气的设计师然后与你讨价还价最后一走了之甚至投入竞争者的营垒呢?如今那么多的有才气能苦干的青年人热切地投入设计师的队伍,设计师明显的供大于术,经营者们怎么会不桃挑拣拣呢?
对于消费者来说,设计师与产品的关系,远不如品牌与产品的关系密切。一个新牌子代表未知的新事物,一个老牌子代表一定的风格和质量。有品牌的设计师相当于一个品牌。一个名师品牌代表的也是一定的风格和质量,再加一点关于设计师的朦胧想象。没有品牌的吸引与消费者就没有什么关系了。消费者是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位名师的。因为名师虽然也是一个人,但他被商业化的包装变成了一个标志,你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标志。包装的本意就是让你产生幻觉。而幻觉就是错觉。包装是产生错觉的艺术。包装后的设计师是偶像,偶像的微笑举止言谈都是经过设计的,是做给别人看的,名师在公众面前,头发如何梳领带如何打用什么香水点什么香烟说什么话重音放在第几音节都是设计好的。他愤怒了不能叫嚷厌烦了不能皱眉累了不能休息病了不能躺到。你还想真正了解设计师吗?你仔细读读报刊上关于名师的各种报道,你难道嗅不出那种人造的气息吗?
名师是各行各业的一种奢侈。迄今为止,中国没有什么设计大师,但是有质量非常之好的产品。喜欢买名师品牌时间的人是不满足于“无人称品牌”(我的杜撰)的缺乏浪漫缺乏想像余地,而不是期望质量。现代包装产生的大师的真实本领常常还不如60年前“老法师”。国画大师陈子庄说:“古人为人老实,艺术俏气;今人为人狡猾,艺术呆板。”包装是集众人的狡猾于一身的艺术,经过包装的现代的名师,那其艺术会不会呆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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