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市民欧阳成功期望儿子有个美好未来,于是为其取名“欧阳成功奋发图强”,可他前往公安机关登记时遭到拒绝。市公安局户政处负责人称,这种8个字的姓名超过了户政电脑系统显示长度,公安部近日起草完成的《姓名登记条例(初稿)》对此作了限制。
近日,家住江北区的市民欧阳成功将儿子原来的姓名“欧阳祖民”改为“欧阳成功奋发图强”,意在激励孩子长大后努力学习和工作,通过自身发展有所建树。欧阳成功称,为儿子改名没少花功夫,查字典、找过算命先生,最后征求一家人意见才确定下来。但到公安机关登记时,才获知姓名字数太长,超过了户政电脑系统的显示长度。“我对此很郁闷。”他称,只有保留原名或重新为孩子取名了。
市公安局户政处负责人介绍,像欧阳成功先生这样的情况遇见不少。他称,公安部近日起草的我国首部姓名登记单行法规《姓名登记条例(初稿)》规定,孩子起名允许采用父母双方姓氏,但姓名中不得含有已简化的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
该负责人称,姓名中出现一些四字、五字名,并非好事,在信息化时代,起名不规范不利于交流。姓名要多少字才好?他建议,市民为孩子取名时,控制在6个字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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