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随机采访发现,大多数市民乐意接受《姓名登记条例(初稿)》中相关规定
晶报讯我国首部姓名登记单行法规《姓名登记条例(初稿)》(以下简称《条例》)由公安部起草完成,目前已下发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征求意见。《条例》首次明确指出:孩子起名允许采用父母双方姓氏。
《婚姻法》已经明确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条例》在强调“公民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的同时,首次明确指出:孩子起名允许采用父母双方姓氏。该规定如获通过,孩子的姓就可以有4种选择。比如李周联姻,孩子既可以姓李,也可以姓周,还可以姓李周或者周李。
记者昨日从福田公安分局了解到,辖区新生儿采用父母双方姓氏的很少,但近两年有所增加。此举除了体现父母亲之间的感情外,一般情况都是因为父母双方均为独生子女,他们认为采用父母双方姓氏可以解决“传宗接代”问题。
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发现给孩子起双姓或起四字名的已不鲜见。多数受访者证实,现在上户口起名的自由度已很大。受访市民中,大多数人对《条例》此项规定表示欢迎,认为这可体现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平等地位,对家庭关系和谐很有好处。他们还认为这可减少重名现象。有小部分受访市民则担心这会影响到家族排辈份。
□看点
为儿取名费思量
用上妈妈姓妈妈窃喜
2000年,媒体工作者李先生为小孩的起名费尽心思,请教一位对文字颇有研究的学者。这位学者挥笔即来“李田龙雨”四个大字,让李先生眼前一亮:“李”是父姓,“田”是母姓,小孩出生那年为龙年,小孩祖籍山西,为干旱之地,故期盼下雨,因此名为“龙雨”。龙雨的母亲看到自己的姓氏也在上面,意外之余也暗自欢喜。
字辈不可缺取四字名
刘先生先为小孩起名为“刘撄宁”。据介绍,“撄宁”取自《庄子》,意谓从纷乱中归于宁寂的修养。可爷爷说起名还得按“规矩”来,要能体现家族族谱中的辈分。小孩在家族中为“元”字辈,名中应加个“元”字,要起名为“刘元撄宁”。
父姓加母姓记录爱情
今年刚满6岁的小女孩赵爱林名字的来历,相信很多人一看就知。她用稚嫩的声音告诉记者:“我的爸爸姓赵,妈妈姓林,我的名字就是爸爸爱妈妈嘛。他们经常跟我说,我是他们爱情的结晶。”
□观点
民俗学者杨宏海:
此举体现男女平等
针对《姓名登记条例(初稿)》里“允许采用父母双方姓氏”的条文,我市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民俗学者杨宏海认为,这是一种进步。孩子可以跟父母双方姓,体现了男女平等,是对历史传统观念的修正,表现了文化上开放的姿态,改变了中国家庭以父亲为中心的传统观念。这表明父母对孩子同样重要,使得家庭成员关系更为和谐,符合更多人内心需求。但这可能对中国传统的姓名文化带来冲击,对家谱谱序有一定影响。
杨宏海认为国家相关部门出台这一条例有其合理性,需要政府相关部门配合,避免市民在更名入户时遇到新困难。
□要点
《条例》还有以下要点——姓名中不得含有自造字、数字。
姓名一般为2字以上,6字以下。
有正当理由,可以变更自己的姓氏。
有正当理由,可以改姓(如与通缉犯姓名相同)。
年满18周岁的公民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的,以一次为限。信用记录不良者不予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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