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连名制的释义,就是子女取名可任连祖辈父母名的命名法。这种习俗在我国发源于氏族社会,又随着氏族社会向阶级社会的过渡而被带进了历史发展的新阶段。举个人所共知的例子,就是《史记·夏本纪》中排列的夏朝世系:夏禹有孙子"是为帝中康。中康崩,子帝相立。帝相崩,子帝少康立。"是少康之名重复乃祖。至于同书《殷本纪》内所列殷商世系,这类现象就更多了。
到了东周时,取名避讳的礼制渐成,亲子连名制在上流社会不复再现,但也不是绝无孑遗;甚至到西汉时,皇族中仍有父子用同一字取名的。又如东晋时王羲之、王徽之、王桢之祖孙三代,名中皆有一个"之"字,也算是另具一格的连名式吧。至于民间习俗中,则此式或隐或显,始终未绝;而在艺术界里,更有盛行之势。当然,这就不再具有普遍意义了。
亲子连名在我国各民族间的具体应用定式,大体分作四类。
一、父子连名式:如彝、哈尼、景颇、纳西、基诺、独龙、佤、怒、苗、瑶、傈傈、维吾尔、哈萨克、塔吉克、柯尔克孜、乌兹别克等民族,多采用此式取名,且分不同方法:
①正推顺连法:即把上一代名中最后一个字或两个字作为下一代名字的开头,世代连续。方国瑜先生在其学术论著《滇史论丛》中,曾摘录过一份滇东水西安氏(彝族)谱系,从始祖希母遮至清康熙三年(1614),凡114世,始终按正推顺连法取名。兹引录前10世为证:
1希母遮--2遮道公--3公竹诗一-4诗亚立一一5立亚明--6明长尖一-7长尖作--8作阿切--9切亚宗--10宗亚仪……
②逆推反连法:和上法相同之处是,每个人的名字都包括有父亲的名字,但组合方法调个头,是子名在前,父亲在后。如新疆维吾尔族:1卡迪尔·艾山-2吐尔逊·卡迪尔-3马木提·吐尔逊……照此顺序,可以把一个家族的几十代人串联起来。
③冠姓连名法:此法和正推顺连法相同,但加上姓氏。如大理国国主的取名格式就是。祖父叫段智祥,父亲叫段祥兴,到了孙子这一代,又叫段兴智,仿佛走了-个循环。
二、母子连名式:亦名母女连名式在我国的布朗、独龙、高山等少数民族中,都保留着子女名字与母亲名字相连续的取名习俗,基本方法是取母名第二个字为子女名末一个字。以布朗族为例:每个成员的名字概由3个部分组成,第l部分是性别区分,男称"艾",女称"依",然后是第2部分本名和第3部分母名。如系女性世系,便是:1玉南坎--2玉甩南--3玉温甩……;倘第3代系男性,则是:l玉南坎-一2玉甩南-一3艾拉甩,至艾拉甩孩子取名时,再以艾拉甩妻子的名字连续。
三、中间永续,陛连名式:这是高山族中一部分家族的取名方式,即以祖父母曾用过的名字再给孙子孙女使用,呈现出总是隔代相连的继承现象。
四、亲从子名式:一种仅流行于台湾兰屿岛高山族雅美人中间的特殊命名法,即长子出生后,父母放弃己名而从子名;俟长孙出生后,祖父母再行第二次改名。如男甲女乙结婚,生子丙,则改名父丙母丙,及子丙又得子丁后,家族成员便是祖父(母)丁,父母丁,孙丁。
另外,流行于贵州遵义、毕节地区仡佬族人中间的连名法是,男性结婚生子女后,在本人姓氏后加"卜"("父亲"意思),再连上子女名,意为我是某某的爹。所以,要想知道此人有无子嗣,一听姓名便能判断。
亲子连名的社会实用性,在于它对标识血缘来源和相互关系(世系)方面,有鲜明的表述性;从人类造姓取名的最初动机这个角度看,当然更合乎其本来意义。即便在秦汉以后,汉民族雏型已基本形成,姓名文化亦随着整个经济文化的发展而呈现出多样型时,这种本来意义也没有完全消失,或者可以说只是表现形式各各不同罢了。
一般观点都认为从父姓习俗对从母姓习俗的取代,根基在于私有制对公有制的取代,涉及到私有财产以父系计算相继承的利害。但标志血统以别婚姻的从母姓习惯保留到两汉时期,亦足见传统习俗的滞后性。
同样,如果我们把"汉人多从母姓"看成是与同时代及以后很长一段时期中在少数民族间实行的母子连名式等相类似的话,那么,从魏晋以后开始盛行的按谱系规定格式取名的汉人取名风俗,又很有些父子连名式换一种形态复活的意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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