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名仍人生一件大事,孩子的父母也会穷尽心思,翻遍辞书,历时数月,甚至多人参与讨论,各持一词拿不定主意的大有人。著名作家张爱玲有一篇文章写到命名的情况,颇为精彩:
为人取名字是一种轻便的、小规模的创造。旧时代的祖父,冬天两脚搁在脚炉上,吸着水烟,为新添的孙儿取名字,叫他什么他就是什么。叫他光楣,他就得努力光大门楣;叫他祖荫,叫他承祖,他就得常常记起祖父;叫他荷生,他的命里就多了一点六月的池塘的颜色。除了小说里的人,很少有人是名副其实的,(往往适得其反,名字代表一种需要,一种缺乏。穷人十有九个叫金贵,阿富,大有。)但是无论如何,名字是与一个人的外貌品性打成一片,造成整个的印象的。因此取名是一种创造。
我喜欢替人取名字,虽然我还没有机会实行过。似乎只有做父母的和乡下的塾师有这权利。除了他们,就数买丫头的老爷太太与舞女大班了。可惜这些人每每敷衍塞责;因为有例可援,小孩该叫毛头,二毛头,三毛头,丫头该叫如意,舞女该叫曼娜。
天主教的神父与耶稣教的牧师也给受洗礼的婴儿取名字,(想必这是他们的职业中最有兴趣的一部分)但是他们永远跳不出乔治,玛丽,伊丽莎白的圈子。
回想到我们中国人,有整个的王云五大字典供我们搜寻两个适当的字来代表我们自己,有这么丰富的选择范畴,而仍旧有人心甘情愿地叫秀珍,叫子静,似乎是不可饶恕的了。
有人说,名字不过符号而已,没有多大意义。在纸面上拥护这一说者颇矛,可是他们自己也还是使用着精心结构的笔名。当然这不过是人情之常。谁不愿意出众一点?
为什么一个人要有几个名字呢?因为一个人是多方面的。同是一个人,父母心目中的他与办公室里所见的他,就截然不同--地位不同,距离不同。有人喜欢在四壁与天花板上镶满了镜子,时时刻刻从不同的角度端详自己,百看不厌。多取名字,也是同样的自我膨胀。
像这一类的自我膨胀,既于他人无碍,何妨用以自娱?虽然是一种精神上的浪费,我们中国人素来是倾向于美的糜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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