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八大家中,苏洵、苏轼、苏辙并称"三苏",就人伦而言,则是父子兄弟,"大苏"、"小苏"的大名,是"老苏"所命。为这取名事,"老苏"还特地写过一篇《名二子说》。他在文中说"轼",车前横木之谓,作凭靠了嘹望用,论重要性,自然不比车轮、车辐、车身,但缺少它,就不是一辆完整好看的车子。以"轼"为名,就是希望儿子长大后不要成为只能作"外饰"好看的东西,要当个有用的人。"辙",车轮子在地上碾过的痕迹,久之即成车道。论车之功劳,自然不会联系到辙,然而发生了车仆马毙的祸事时,同样不会牵连到辙。以"辙"为名,就是希望儿子将来既能为国家建功立业,但又不会惹祸。瞧,长辈对后嗣期望之切、考虑之详,全融进了这两个看似普通的字中。古人在取名格式和斟酌字义上的谨慎与重视程度,由此可见-斑。
两周时代的中国人,已经在取名方法上总结出了一些带规律性的东西。《左传·桓公六年》记鲁桓公的嫡长子出生后,曾问名于大夫申繻。申繻绣以为取名有五法六忌。五法是:1.信法,按出生时的实际情况取名;2.义法,以祥瑞取名;3.象法,以身体某部位象自然界某物取名;4.假法,借万物之名取名;5.类法,以和其父相类相关的事取名。六忌是:1.不可用本国国名;2.不可用本国职官名;3.不可用本国山川名;4.不可用某种疾病名;5.不可用牲畜名;6.不可用礼器和货币名。
申繻之"五法六忌",作为比较系统的"取名之道",自然是代表了当时鲁国学人对姓名文化进行研究的成果。特别是"六忌"之说,直接与周人事神诚惶诚恐的社会思潮相关,惟恐"以国(取名)则废名,以官(取名)则废职,以山川 (取名)则废主,以畜牲(取名)则废祀,以器币 (取名)则废礼"(《左传·桓公六年》)。但是中国幅员广阔,历史悠久,文化博大精深,实践中的取名之道,作为一种历史的具体的文化现象,则远远不止这"五法",更不尽为"六忌"所限。仅以最常见的取名方法论,就有以下24项之多:
1、 纪时法。即根据出生的年份、季节、月令、日期、时辰取名。
2、 纪地法。即根据出生的地方取名。
3、 纪事法。即根据出发时所发生或遇上的事情起名。
4、 纪德法。即根据出生时曾给本身或父母恩德之人的姓名取名。
5、 纪人法。即根据出生时有意无意之踩生(泛指婴儿出生后第一个进其家门的外人)者姓氏取名。
6、 应梦法。即根据婴儿出生前母亲或父亲所梦事象取名。
7、 应筮法。即根据婴儿出生前占卜结果起名。
8、 应兆法。即根据婴儿出生前后某些兆象起名。
9、 应念法。即根据婴儿出生时长辈的感想意念取名。
10、 应象法。即根据婴儿出生时的相貌、体形等某些生理特征取名。
11、 表德法。即通过取名表达对某种道德情操向往和实践的意愿。
12、 仰贤法。即通过取名显示对先哲前贤的仰慕。
13、 言志法。即通过取名抒发建功立业的远大志向。
14、 托寄法。即通过取名寄托长辈对婴儿的种种期望,或承继祖荫,家业昌盛,有李隆基、田承嗣、杨继业等名;或弭祸消灾,长命百岁,有霍去病、甘延寿、毛延寿、辛弃疾等名;或封妻荫子,耀祖光宗,有史达祖、汤显祖、刘效祖、郑光祖等名
15、 用典法。即从诗文词章成语典故中摘字取意而起名。
16、 连姓法。即将姓氏与名连成一个现成词汇。
17、 命理法,即依所谓生克理论等取名。
18、 顺序法,即以出生顺序为名,如阮小二、阮小五之类。
19、 体重法,即以新生儿体重斤两为名,如九斤老太之类。
20、 物名法,即申绍所谓假法,假借万物之称为名,天地山川、矿植动物、珍宝器用,无不可假。
21、 加减法,即姓氏笔画作加减后为名,如《镜花缘》中王主、卫玉、王三、王丰、玉五、王壬、王毛、王金八兄弟。
22、 叠字法,即两字相叠成名,如关盼盼、李师师、苏小小类;亦有直接与姓字重叠为名的。
23、 镶边法,即用相同部首偏旁之字为同辈家族或家庭成员起名,是谱系起名格式的一种补充或替代。
24、 生肖法,即以婴儿出生年之生肖起名。
此外,辛亥革命以后,又有译音法(即以外国语词汇的汉语译音为名)、合姓法(即以父母姓氏合并为姓名)等相继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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