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妊娠对孕产妇及胎婴儿有较高危险性,可能导致难产及或危及母婴者,称高危妊娠。具有高危妊娠因素的孕妇,称为高危孕妇。孕妇患有各种急慢性疾病和妊娠并发症,以及不良的环境、社会因素等,均可导致胎儿死亡、胎儿宫内生长迟缓、先天畸形、早产、新生儿疾病等,构成较高的危险性,从而增加了围产期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凡列入高危妊娠范围内的孕妇,就应接受重点监护,尽量降低围产期发病率及死亡率。
高危妊娠的情况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1、孕妇年龄小于16岁或大于35岁;
2、过去有习惯性流产、早产、死胎、死产与畸形等异常生育史;
3、孕期有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羊水过多或过少、胎位不正、过期妊娠、胎儿发育异常、妊娠高血压综合征、骨盆狭小或畸形等异常情况;
4、孕妇合并心脏病、慢性肾炎、糖尿病、急性传染性肝炎、肺结核、重度贫血等妊娠合并症;
5、孕期曾服用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接触过有害物质或放射线及病毒感染等不利因素。
1、在确诊怀孕12周内到医院进行高危妊娠筛查,同时建立《孕妇保健手册》,接受健康教育,定时检查,了解胎儿胎盘发育情况。
2、询问既往生育史,家族史,排除异常生育史。
3、全身检查,包括血压、呼吸、心律等全身健康问题筛查。
4、妇科查子宫位置、大小,确定与孕周是否相当。
化验及其它功能检查。
(1)胎儿B超:排除多胎妊娠,胎位异常,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羊水多少等 高危妊娠。了解胎儿发育、胎盘功能,关爱宝宝健康发育。
(2)血细胞分析 :排除妊娠贫血、血小板减少、炎症等高危因素。
(3)尿液检查:排除孕期肾炎、尿路感染、妊高症肾功能状况。
(4)血型检查:了解孕妇血型以备急诊治疗。
(5)心电图:排除妊娠合并心脏病。
(6)血糖测定:排除妊娠合并糖尿病。
(7)微量元素:了解孕妇钙、铁、锌、镁等微量元素,指导孕妇合理饮食。
于高危妊娠有一套系统的评分标准,孕妈可以凭这套评分标准,自己确定是否属于高温妊娠范围。
在评分表中,分为基本情况”、异常产史”、严重内科合并症”等部分构成。其中5分属于高危情况。
其中:体重《40公斤或》80公常产史、自然流产≥2次斤、人工流产≥2次内科合并症、贫血(血红蛋白《100g/L)等情况都属于5分。
哪些情况属于高危妊娠?
1、年龄:小于18岁、大于35岁的第一产产妇(初产妇),40岁以上的经产妇(已经分娩过一个孩子)。或身材过矮(身高在1.4米以下),体重过轻(小于45公斤)或过重(大于85公斤)的孕妇。
2、怀孕期间异常。像母子血型不合。胎儿发育不良、过期妊娠、骨盆太小、多胎妊娠、胎盘位置不对、羊水太多或太少等异常情况。
3、妊娠合并内科疾病。在怀孕期间同时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炎、肝炎、肺结核、糖尿病、血液病、严重贫血、哮喘、甲状腺功能亢进、子宫良性肿瘤等内科病。
高危妊娠子宫往往不能与另一侧发生较好的宫腔沟通,从而使残角子宫以下述两种可能方式受精:一是精子经对侧输卵管外游走至患侧输卵管内与卵子结合而进入残角;一是受精卵经对侧输卵管外游到患侧输卵管而进入残角着床发育。高危妊娠残角子宫肌壁多发育不良,不能承受胎儿生长发育,多数于妊娠14—20周发生肌层完全破裂或不完全破裂,引起严重内出血,症状与输卵管间质部妊娠破裂相似。偶有妊娠达足月者,分娩期亦可出现宫缩,但因不可能经阴道分娩,胎儿往往在临产后死亡。高危妊娠确诊后应及早手术,电子腹腔镜监护下宫腹腔镜联合切除残角子宫,若为活胎,应先行剖宫产,然后切除残角子宫。正常情况下,妇女怀孕后胚胎种植在子宫腔内称为宫内孕,若种植在子宫腔外某处则称宫外孕,医学上又称为异位妊娠。高危妊娠(宫外孕)部位最多见于输卵管,少数也可见于卵巢、宫颈等处。如输卵管妊娠中存活的孕卵脱落在腹腔内,偶尔还在腹腔内脏器官如大网膜上继续生长,则形成腹腔妊娠。输卵管内植入的孕卵若自管壁分离而流入腹腔则形成输卵管妊娠流产;孕卵绒毛穿破管壁而破裂则形成输卵管妊娠破裂;二者均可引起腹腔内出血,但后者更严重,常由于大量的内出血而导致休克,甚至于危及生命。
高危妊娠(宫外孕)的患者常在妊娠12周左右时,主诉较严重的腹痛,可伴有或不伴有阴道流血,子宫有不对称性增大。如果在孕早期不发生流产,这些症状到中期妊娠时即消失,事实上宫角妊娠和正常妊娠,在解剖上并无绝对的界限。所以宫角妊娠的发生率将根据患者早孕时极轻微的症状,作进一步检查才能被发现。
1、高危孕妇筛查制度
(1)所有孕妇应在辖区卫生所或乡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建册(卡),首次建册(卡)时特别强调要询问既往难产史、生育史、内、外、妇产科病史。医疗机构产前检查时必须做心、肝、肾、血液等病史的采集和检查,按规范认真预约产前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围产期保健手册》相应之处,做到早点发现妊娠并发症和合并症。
(2)产检检查要按照《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进行高危因素筛查。
评分在10~30分以上的孕妇应到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诊治或分娩,并在《围产期保健手册》左上角作特殊标记(△或▲)
2、高危产妇首诊负责制度
产科门诊医生对高危产妇要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高危孕妇要建档管理(专案管理),专人负责,做到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诊治延误。
3、高危孕妇逐级报告制度
村级(街道)发现高危孕妇及时报告辖区医院妇保医生,妇保医生负责全乡(镇)街高危孕妇动态管理,并将高危孕妇每月10日前报告市级保健院保科进行动态管理,实行零报告制度。
4、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制度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将收到的高危孕产妇信息卡及时反馈到孕产妇所在地医院防保科,妇保医生定期下村(委)跟踪随访高危孕产妇,并做好追踪笔录。
5、高危孕产妇护送转诊制度
负责转送的医护人员应该在转送途中有初步急救能力,转出单位要使用《高危孕产妇转诊及反馈通知单》。乡镇卫生院一旦识别出高危孕产妇后应立即与上级产科急救中心联系,及时转诊。上级产科急救中心要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评价转诊是否及时和延误,并指导和纠正不正确的处理方法,不断提高转诊的效率。
(1)抓主要矛盾和整体考虑高危妊娠关系到母体、胎儿、胎盘三者是否正常,处理时要全面考虑,权衡轻重,既要抓主要矛盾,又要考虑整体。如重度妊高征时,母体情况虽经治疗仍不断恶化,则何时终止妊娠问题应结合胎儿肺发育成熟情况决定。胎肺成熟者宜即时终止妊娠;胎肺未成熟者可用地塞米松肌注,48小时后终止妊娠。
(2)针对不同病因进行治疗妊娠后期合并糖尿病孕妇给予控制饮食或胰岛素治疗;妊高征孕妇应予休息、解痉、镇静、降压等;贫血者应积极抗贫血治疗。
(3)注意一般治疗增加营养,注意多卧床休息,以促进子宫胎盘血液供应。帮助孕 妇解除顾虑,保持心情舒畅。
(4)防治早产有早产史者尤应注意,已有早产先兆者可滴注硫酸镁治疗。
(5)产时处理产程开始即予吸氧,尽量不用镇静麻醉剂,密切监测胎心变化,产程 中及时人工破膜,尽量缩短第2产程,注意预防产后出血。
(6)加强产科与儿科合作两科密切配合,及时处理新生儿窒息,做好复苏和抢救工 作,并进行监护,是降低新生儿死亡率的重要措施。
如果患有高危妊娠,要在日常生活中小心谨慎,做到以下几点:
1、增加营养。在饮食方面,要注意营养均衡,补充充足的蛋白质和钙,以及铁、锌等微量元素。多吃青菜和水果,保持维生素的摄入。
2、在妊娠期间要保持情绪稳定,不可过于紧张、焦虑和恐惧。高危妊娠只要适当护理,不会出现大问题。所以,孕妈不需要有太大的心理包袱,心情放松,保持愉悦轻松的心态度过孕期。
3、注意卧床休息。卧床休息时,以左侧卧睡姿为最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