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全部分娩过程的时间,初产妇约为16小时左右,经产妇约为 8~10小时,如果因为某种原因使产程延长,超过24小时,则称为滞产。
一、滞产病因
1、产妇对分娩有顾虑及恐惧,精神过度紧张,将假宫缩当做正式临产,致使大脑皮层过度疲劳,影响正常的子宫收缩,子宫收缩力异常是发生滞产的重要原因。
2、子宫因素双胎、羊水过多、巨大胎儿等使子宫壁过度伸展,子宫肌纤维失去正常收缩力,产妇及子宫曾有急慢性感染,子宫肌肉发育不良,子宫畸形,子宫壁间肌瘤等,高龄初产妇因宫颈坚硬,不宜开放。
3、胎位异常、头盆不称、盆腔肿瘤阻塞等,使胎先¶压迫受阻,不能有效压迫子宫下段及子宫颈部,不能引起有力的反射性子宫收缩。
4、内分泌失调临产后体内雌激素或催产素不足,乙酰胆碱减少可影响子宫收缩。
5、药物影响应用了大量镇静药或保胎时过多使用孕激素,临产后宫缩乏力。
6、其他产妇过度疲劳,或膀胱过度膨胀可影响子宫收缩。
二、滞产检查诊断
1、潜伏期延长
指由规律宫缩到宫口扩张2--3厘米的时间延长。
2、加速期延缓
指宫口扩张至2--3厘米以后,宫颈每小时扩张不足1厘米,产程进展缓慢。
3、加速期产程停滞
宫口进入加速期时,宫缩一直正常。但当宫颈扩张7--8厘米时,宫缩转弱,宫颈不再继续扩张。
4、第二产程停滞
宫口开全至胎儿娩出的时间延长,初产妇2小时,经产妇1小时。
三、滞产预防保健
首先要使产妇了解妊娠及分娩是正常生理过程,增强其对分娩的信心,消除不必要的思想顾虑和恐惧心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关心孕妇的饮食、休息及大小便,避免过早过多地使用镇静药物,对已出现子宫收缩乏力者,要严密观察,认真分析,及时处理,有胎位异常的应尽早纠正,保胎时不过多使用孕激素,子宫有疾病者应在孕前治好后再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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