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不少患乳癌孕妇在认识上都存在误区,认为怀孕期间只能保留胎儿而放弃治疗,如果接受治疗就选择流产。吴主任介绍,“孕期治疗在国外很普遍”,怀孕中、晚期的妇女如果检查出患有乳腺癌,应该抓紧时间积极配合医生及早治疗,由于怀孕中期以后胎儿的生长比较稳定,同时接受治疗对胎儿影响不大。
流产与乳腺癌
医学上可能很少会有像流产是否会提高女性患乳腺癌的风险这样更有争议的问题了。全球至少80个调查收集了与乳腺癌和生育相关的数据,其中包括分娩、经期、避孕药和流产。大约30个调查研究了流产妇女患乳腺癌的风险问题。如我们在第四章中所述,早育能提高抵抗癌症的能力,初潮与停经的年龄也影响着女性得癌的几率,正常行经开始得越早及停经越晚得癌的可能性就越高。
问题在于:妊娠终止与乳腺癌之间有无必然联系?回答是:科学证据不足且缺乏统一性。理解这个情绪化且带有政治色彩的问题的关键在于要考虑现有调查背后的科学性及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
把流产与乳腺癌相联系的理论,建立在流产会打乱怀孕期的荷尔蒙活动这一点上。孕妇体内的性激素(雌激素,孕酮和催乳素)猛增,刺激未完全发育的乳腺细胞完成分化成乳腺中的成熟细胞,为哺乳做准备。一些研究总结道,如果细胞生长的过程被人为地打断,荷尔蒙含量骤然下降的话,分化潜在的保护性就会丧失,使乳腺细胞更易受到诱癌物质的侵害从而得癌。
最有影响力的有关流产与乳腺癌关系的调查之一是由珍妮特·戴林(Janet Daling)博士在西雅图弗雷德-哈钦生癌症研究中心主持的,其研究结果发表在了《美国国立癌症研究院杂志》上。在这个调查中,1806名居住在华盛顿州的妇女(845为乳腺癌患者,961名不是)接受了对她们以往生育史的采访,其中包括流产。研究者发现,在低于45岁的年轻女性中,曾经流产过的女性患乳腺癌的可能性要比其他女性高50%。研究未发现乳腺癌和自然流产或小产有何关联,但又提到,18岁前流产过的女性得癌风险更大。
在此研究发表一年后的1995年,路易斯安那州成为美国第一个要求流产诊所告知病人流产可能增加患乳腺癌危险的州。2001年,一个宾夕法尼亚少女起诉给她堕胎的新泽西医生,声称如果她先前被告知“与乳腺癌有关联”的话,她怎么都不会做流产。这两个例子都强调了这类研究的社会与法律含义。
甚至戴林的支持者也指出,病例对照研究并不是研究流产是否会提高患癌风险的最好方法,因为研究规模的局限性不能排除某些可能性或其他未知的危险因素。这也解释了为何要重视群体研究,即对一组妇女(其中包括有过流产经历的妇女)进行跟踪,观察她们是否患乳腺癌。
在《新英格兰医学杂志》(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上发表的一篇研究调查了所有生于1935年4月1日与1978年3月31日间的丹麦妇女,大约150万人。科学家们没有兴师动众地要求妇女们对生育问题作答,而是参考了丹麦有关流产和乳腺癌的国家登记记录。13研究人员未发现患乳腺癌风险增高与流产有关系。他们对30岁前做正当流产的瑞典妇女进行了类似分析,没有发现第一期堕胎与乳腺癌有什么联系。14(更早一些的瑞典数据报告显示,两者可能有关联;然而,后来的分析表明先前的报告有问题,很有可能是因为患乳腺癌的妇女更愿意告知研究者曾经流产的事实,而那些健康妇女往往隐瞒自己流产的经历。)15最后,一项研究把3200名美国乳腺癌患者与4844名健康妇女进行了比较,发现“得癌并不受到流产的显著影响。”
最终,诸多的研究并没有达成某种结论。为了整理这些前后不一致的发现,美国癌症协会与美国国立癌症研究院已回顾了所有研究并达成了一致的结论:流产和得乳腺癌风险之间并无确凿关系。17据说,美国国家癌症研究院正资助至少6个调查项目来调查完整的妊娠史,包括引产和自然流产与患乳腺癌风险之间的关系。美国国家癌症研究院的研究员承认,在某些小群体妇女中有可能存在更高或更低的得癌风险。“比如,”一份研究院(NCI)报告称,“丹麦一项大规模的研究发现,在妊娠未满7周就流产的女性得癌的几率更低,相对而言,在怀孕7~8周流产的妇女则面临着更大的风险。”
无论这些发现是否减轻或加强了你对这个问题的疑惑,只要你理解对此问题作定论有多困难,你就会好过些。要对“流产是否加大患乳腺癌的风险?”这一问题做出确定回答,需要做一个大型随机对照实验—这是科学研究的“黄金标准”。但此类研究永远都不可能实现,因为在一个随机对照实验中,需要由研究者(而非病人)决定谁该流产,这样才能把两组妇女间可能影响得癌风险的差异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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