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外,配套的法规规章也需要做相应的修订。完成修法后,全国各地将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而不是像单独两孩时由各省自行修订地方条例后分头实施。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将于下周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按照此前卫计委公布的信息,草案被审议通过就意味着全面两孩政策在全国统一正式实施。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八次委员长会议昨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届时,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是该次会议的重要内容之一。
2015年10月29日,十八届五中全会公布,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政策公布并不等于正式实施。按照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信息,需要先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订,然后各地再依法组织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02年正式实施,其中第18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按照五中全会公报提出的“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上述规定将进行修订,“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将被删除。这也意味着,在中国实施了36年的独生子女政策将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此前曾经表示,除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外,配套的法规规章也需要做相应的修订。完成修法后,全国各地将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而不是像单独两孩时由各省自行修订地方条例后分头实施。
配套法规包括《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等在内。据统计,目前的社会抚养费95%以上的征收对象是两孩家庭。全面两孩政策落地之后,绝大部分征收对象将不存在。社会抚养费相关法规必须随之进行修订。
近年来,已经有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学者提出建议要修订《人口和计划生育法》。12月7日,人口学者梁建章、黄文政、李建新、洪秀平、何亚福等人联合人口、法律、经济及国防战略方面的学者共同完成了《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的建议》,并提交全国人大法工委。
他们建议,应根据中国已经进入超低生育率水平、少子化和老龄化并存的人口新常态调整人口战略,进一步放松生育管制,妥善处理社会抚养费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并明确政府和社会扶助生育的权力和责任。
全面两孩政策的具体实施时间倍受关注。根据统计,全面两孩的8700万目标人群中,40岁到49岁的女性占50%。这些人已经处于育龄期的末端,越迟延她们再次生育成功的可能性就越低。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下周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后,全面两孩政策最快可能在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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