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育 > 资讯 >新疆12个县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定
2016-11-03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于促进教育公平,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有着重大且深远的意义。并且,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还将是我国义务教育事业当前重中之重的一件事。近日,据悉2016年,新疆又有12个县(市、区)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定。
记者从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新疆督导检查反馈会议了解到:今年,新疆又有12个县(市、区)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定。至此,全疆有近一半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定。
10月中下旬,国家教育督查检查组分5组深入全疆各地,对新疆申报的12个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实地考察评估,督导检查通过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并通过网络问卷调查、随机访谈征求公众意见等方式开展。经评估,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博湖县、阿勒泰市、奇台县、布尔津县、裕民县、昭苏县、吉木萨尔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鄯善县12个县(市、区)均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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