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育 > 资讯 >成都中小学幼儿园大门不得少于3.5米宽 有报警装置
2016-08-09
中小学、幼儿园是人群高度密集的场所之一,人员混杂,且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所以,这些特殊的地点越来越受到大家的重视。日前,成都市教育局下发相关规范意见,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大门不得少于3.5米宽,并且设有报警装置,以确保广大学生群体的安全。
市教育局近日发布《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规范要求,专职保安员应聘用青壮年,一般不超过50周岁,并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学校大门有效宽度不得少于3.5米,电动伸缩门不低于1.8米,并有报警装置。学校大门应配置防冲撞隔离装置,设置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或升降柱等。大门内外一定区域内设置临时隔离区,作为学生接送区。学校周界应设置实体屏障。围墙、围栏不低于2米,不得依傍围墙、围栏搭建额外建筑物。还要在校门设置门卫室,每天24小时有人值守。
成都商报记者 王垚 实习生 李家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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