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20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李克强指出,不让贫困家庭的孩子输在成长“起点”,既是守住“保基本”民生底线、推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力措施,也是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后劲、缩小城乡和区域差距的有效途径,关乎国家长远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经过几代教育人的不懈努力,到2011年底,全国所有县级行政单位全面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实现了“让每个孩子有学上”的目标。但是,由于自然条件、经济社会等因素的影响,我国中西部地区教育发展相对滞后,特别是一些边远、贫困以及少数民族地区办学困难。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具有起点公平的意义。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让各地区人民都能平等享有接受基础义务教育的权利,是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让贫困地区孩子享受公平的受教育机会,关乎社会的公平正义。
治贫先重教,发展教育是减贫脱贫的根本之举。中国有句古话叫“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扶贫开发工作在坚持“输血”的同时,更应注重“造血”的功能培育,通过教育激发贫困群众创业致富的热情,不仅将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的能力,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还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格局,助力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
此次常务会明确,以中西部农村贫困地区尤其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主,兼顾其他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地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和东部部分困难地区,按照勤俭办学的原则,把满足基本需要放在首位,调整中央和省级财政教育支出结构,最大限度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倾斜,由省级政府统筹使用资金,因地制宜、分步逐校实施。
会议强调,力争经过3—5年,使学校教室坚固适用,符合抗震、消防等安全要求,桌椅、图书、实验仪器、运动场地等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学校宿舍、厕所、食堂、饮水、洗浴等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求,教师队伍素质、结构等基本满足义务教育要求,办好必要的教学点,解决县镇学校大班额问题,提升农村教育信息化水平。
当然,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还要坚持“阳光操作”、精打细算,并与村镇调整、新型城镇化相结合,严防资金浪费或被套取、挪用、截留,切实把宝贵资金用在“刀刃”上,真正造福贫困地区4000多万孩子,托起他们创造未来美好人生的希望。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足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短板”,提升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就是在贫困地区播下希望的种子,就是打好扶贫攻坚硬仗最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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